法考主觀題總共有6答題,考生需要答前四道外加選做一道,也就是說總共5道題。5道題的組成類型是案例分析題、論述題、材料簡答題。雖然考試大綱中經常說到要考法律文書題,但是在近3年的考試中均未出現過,但是對于基本的法律文書書寫規范考生還是需要了解的,中公法考培訓網也給大家更新了法律文書的模板案例,大家可以去法律文書題欄目查看,今天小編要為大家講解的是關于主觀題案例分析題的誤區三。
誤區四:過度擴張或限制主觀題復習中知識點的范圍。
正確認識:
第一,應適度限縮主觀題學習的知識點范圍。第一輪(客觀題)中,對知識點的復習是全面的。而第二輪主觀題中,主觀題可考的知識點,能夠以案例呈現出的知識點,其范圍已經明顯縮小,在時間有限的情況下,應著重看主觀題的專門教材,適度限制主觀題的知識點范圍。
第二,不應將司法部的主觀題教材作為主觀題學習的唯一依據。司法部主觀案例題教材,僅是提供了一些主觀題案例的思考路徑,答題方法,對知識點的覆蓋是有限的,并不全面。作為一種學習思維,可以參考該教材,但對具體知識點的掌握,顯然是不全面的。
第三,也不應過度縮小知識點的學習范圍。雖然主觀題可考察的知識點難以實現以刑法知識點的全面覆蓋,尤其是刑法總則部分,有相當一部分內容不大可能出現在主觀案例題中。但是,刑法分則部分,很多地方可以出成案例分析題,如果考試試題一旦擴大,就會使部分考生的前期復習落空。尤其值得注意的的,2019 年的刑法主觀題真題,涉及的刑法知識點太多:包括:共同犯罪、追訴時效、共犯脫離、共犯過限、因果關系的錯誤、結果加重犯、追訴時效、搶劫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合同詐騙罪、行賄罪、盜竊罪等,更應該注重全面復習。所以,即便備考主觀題的考生手中有一本主觀題的教材,也應準備一本客觀題的教材,以免部分知識點的遺漏。并且,對知識點的學習,本身就應該是全面、系統,這才有助于對刑法的精神、實質的掌握,不能因為只考財產犯罪,我們就學財產犯罪,即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第四,應以歷年司法考試的試題為主線,對歷年試題系統梳理,了解歷年試題的考察范圍及方向。近二十年的,主觀題考察的知識點相對比較固定。在結合歷年試題及其考察的知識點基礎之上,再對照相應的知識點進行系統復習。
第五,具體的知識點。刑法總則部分:自首與立功、共同犯罪、犯罪的停止形態、罪數論等。分則部分:財產犯罪、人身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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