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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司法部工作時間安排,結合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勢和要求,云南省各州、市司法局將于2020年9月30日起組織《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發放,參加2019年云南省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2020年應屆畢業生可聯系申請地州、市司法局領取,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證書》集中發放日期、地點和方式
(一)日期:2020年9月30日—10月14日(節假日除外),具體時間以各州、市司法局通知時間為準。
(二)地點:提交法律職業資格申請時所在地州、市司法局(見附件1)。
(三)方式:網上預約
在昆明市司法局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申領人應當進行網上預約,登錄網址http://lawreg.sinotn.com/plawreg/index.jsp,申領人輸入證件號碼和密碼后,選擇確定領證的具體日期和時間段。
在其他州、市司法局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申領人無須進行網上預約,申請人可根據州、市司法局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通知要求選擇確定領證的具體日期和時間段。
二、《證書》領取提交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證;
(二)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受理單;
(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年度備案登記表。請授予資格人員在云南司法行政網(http://sft.yn.gov.cn)“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資料下載”欄目下載并如實填寫;
(四)云南健康碼(見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1.證書申領人實行掃碼入出制度。各州、市司法局考試機構通過微信搜索下載“云南抗疫情”掃碼程序,按提示要求,生成并打印二維碼,張貼于證書發放工作地點入口和出口的顯著位置,并派專人引導、監督入出人員掃碼。所有證書申領人均須配合掃碼,首次掃碼需短信驗證(短信免費)。
2.申領人“云南健康碼”認證結果為綠碼的,經向工作人員出示,可以申領證書。申領人按照各州、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揮部的相關通告要求,積極配合工作人員做好現場全程佩戴口罩、體溫測量、消毒防范、間隔1米以上排隊等候等防疫檢測工作措施。
3.證書發放期間,遇有申領人有發熱、咳嗽、乏力等異常癥狀者,各州、市司法局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規范流程處置,該申領人證書延期發放。
4.證書申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本次集中證書發放范圍,待確保身體健康后,再自行聯系領取證書:
(1)最近14天以來有過發熱、咳嗽、乏力胸悶癥狀;
(2)曾被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
(3)最近14天以來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
(4)最近14天以來被新冠肺炎防控留驗站集中隔離觀察;
(5)最近14天所在小區有疑似、確診病例報告,小區尚未解除隔離封閉的;
(6)最近14天以來去過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地區(國家);
(7)最近14天以來與來自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地區(國家)人員有密切接觸。
(二)責任追究
申領人不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拒不配合防疫防控措施的,不予發放證書。申領人隱瞞病情、行程、接觸史、居住地,強行入出,擾亂辦公場所秩序或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其他要求
1.請各州、市司法局認真細化證書發放措施,落實防疫防控要求,及時在本單位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公布《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領相關事宜,回應社會關切。
2.《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應當由本人領取,不得他人代為領取。
3.確有實際困難不能按期到現場領取的,可單獨聯系發證地考試機構預約其他時間領取。
附件:1.各州、市司法局地址及聯系電話(略)
2.云南健康碼申領方式(略)
3.疫情防控法律責任告知書(略)
云南省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辦公室
2020年9月28日
原標題:關于2020年應屆畢業生領取2019年《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通知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tXtMJWT2v8vG3kuorTL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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