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申領2020年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辦事指南
根據司法部有關規定,通過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符合《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情形的人員,可以按以下流程在京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一、網上申請
(一)申請人應當根據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1號),自2021年1月13日至17日,登錄司法部法律職業資格管理系統(http://www.moj.gov.cn),如實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信息。
(二)選擇在京申請法律職業資格的,需同時預約現場提交材料時間。申請人應當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驗本人學歷信息。如查詢不到,需向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申請出具《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二、現場提交材料
申請人應當自2021年1月25日至2月9日,按網上預約時間,到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3層A區(豐臺區西三環南路1號,六里橋西南角),現場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證件
公民身份證原件;港澳居民需同時提交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證原件,臺灣居民需同時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臺灣居民居住證原件。
(二)畢業證書
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需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原件。
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不到自己的學歷信息的,需同時提交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選擇在京申請法律職業資格無需提交照片。申請材料原件經審驗后復印留存歸檔,原件退回申請人。
(三)其他材料
1.變更證明。申請人姓名、民族、身份證號碼發生變更的,須提交戶口簿原件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原件。
2.委托材料。因出國留學、患有重大疾病、現役軍人執行任務以及公務人員執行重大緊急任務等特殊情況無法在規定期限到現場申請的,可申請適當延期提交申請材料或者委托近親屬、單位相關人員代為提交申請材料。申請延期提交申請材料的,留學人員需提交護照、簽證復印件,重大疾病人員需提交醫院診斷書,現役軍人需提交所在部隊團級以上單位政治部門出具的執行任務情況說明,公務人員執行重大緊急公務的需提交所在單位的情況說明。申請委托近親屬或單位有關人員代為提交申請材料的,除提交申請材料及上述材料或情況說明外,還需提交委托書和被委托人身份證件。
三、領取證書
有關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事宜,司法部將另行公告。在京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可以根據司法部和北京市司法局公告的有關規定領取證書。請申請人隨時關注司法部和北京市司法局網站。
北京考區咨詢電話:400 818 8800
原標題:在京申領2020年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辦事指南
文章來源:http://sfks.bjsf.gov.cn/jeplatform/websitebj/content/bszn/2021/202101140337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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