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司法局關于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查詢、分數核查及法律職業資格申請事宜的公告
依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以及司法部、吉林省司法廳相關公告要求,現就吉林市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成績查詢、分數核查及成績合格人員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績查詢和自行下載打印成績通知單
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成績由司法部于2021年1月8日公布。全國主觀題考試統一合格分數線為108分。應試人員可自1月8日上午8時,通過司法部網站、司法部微信公眾號和中國普法網、中國普法微信公眾號查詢本人考試成績,自行下載打印成績通知單并妥善保管。
二、分數核查
在吉林市報名的應試人員對主觀題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吉林市司法局申請核查。書面申請應寫明申請人姓名、準考證號、考試所在考區、考點和考場、考試成績、復核原因等,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復印件。逾期申請的,吉林市司法局不予受理。
根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規則》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規定,主觀題考試分數核查只限于復核申請人試卷卷面各題得分的計算合計和登錄是否有誤。考試成績經核查并按規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
三、法律職業資格申請
通過2019年、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的人員,參加2020年主觀題考試取得合格成績的,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一)提交申請材料的時間和地點
在吉林市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以下簡稱申請人)應于2021年1月13日8時至1月17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或者司法部政務服務平臺,自行選擇受理地并填報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自動生成《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申請表》。申請人可以選擇在報名地、戶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申請人應于規定的時間內到吉林市司法局指定現場提交申請材料。
由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為提高現場受理工作效率,吉林市司法局將采取相對集中及無紙化審核辦理的方式。
現場集中受理申請時間:2021年1月25日至1月29日。
申請人應嚴格按網上申請預約時間到吉林市政務服務大廳一樓5號窗口(解放西路16號)提交申請材料。
若申請人因極特殊情況無法在集中時間辦理的,可以提前通過電話預約在2月1日至2月3日內辦理。
聯系電話:69982121 69982018
申請人應嚴格遵守吉林市關于疫情防控的有關規定,須全程佩戴口罩,進入大廳前主動出示“通行大數據”,“吉祥碼”,配合工作人員掃碼測溫,無異常情況,方可進入。遇身份核驗時由工作人員指引短暫脫下口罩進行核對,核驗完成戴回口罩。
特別提示:請申請人務必認真填寫網上申請信息,特別注意要如實填寫有無《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第五、六、七、八、九條規定情況,有無《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情形;準確規范填寫畢業證書編號、畢業年份、畢業院校等信息,并自行登錄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經查詢無對應結果的,應盡快辦理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等補正材料。
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申請享受放寬政策,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申請人,應當選擇戶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當到戶籍所在地市級司法局指定場所現場提交申請材料。
對于具有2020年應屆大學畢業生回原籍、現役軍人復員轉業、婚姻關系、工作調動等情形,戶籍已遷入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且主觀題考試成績達到所在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可以向戶籍所在地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書面申請享受放寬政策,提交相關材料并作出申請材料信息真實有效的承諾。
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1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專升本)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證書后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公告。
(二)現場提交申請材料
申請人應當如實填寫《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申請表》,本人應現場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需同時提交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證原件,臺灣居民需同時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臺灣居民居住證原件。
享受放寬政策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
2.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3.根據審核需要提交的學信網學歷查詢結果、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等補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經司法局審驗后復印或者掃描留存歸檔,原件退回申請人。
(三)審查、核查和審核認定
自統一受理申請之日起至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向司法部報送書面核查報告的期限為二十個工作日。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司法部完成審核認定的期限為三十個工作日。
四、其他事宜
申請人現場提交申請材料、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應當遵守國家、申請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項規定,自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適用范圍,適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部門的相關規定。
法律職業資格管理的其他事宜按照《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其他未盡事宜,以司法部、省司法廳公告為準。
吉林市司法局
2021年1月13日
原標題:吉林市司法局關于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查詢、分數核查及法律職業資格申請事宜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sfj.jlcity.gov.cn/tzgg/202101/t20210113_9239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