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2019年、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的人員,參加2020年主觀題考試取得合格成績的,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以下簡稱申請人)應于2021年1月13日8時至1月17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或者司法部政務服務平臺,自行選擇受理地并填報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自動生成《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申請表》。申請人可以選擇在報名地、戶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資格申請通道➯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網上申請通道
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申請人應于2021年1月25日至2月3日到受理機關指定現場提交申請材料。對于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應根據當地司法行政機關具體要求提交申請材料。以下是中公法考網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各省應屆生申請資格證書的公告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0各省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公告匯總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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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內蒙古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上海 | 江蘇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東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廣東 | 廣西 |
海南 | 重慶 | 四川 | 貴州 |
云南 | 西藏 | 陜西 | 甘肅 |
青海 | 寧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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